男,汉族,团队负责人。内蒙古大学民商法法学硕士,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委员会委员,包头市第十一届青年联合会委员,第五届包头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、第五届包头市律师协会行政与仲裁专业委员会委员,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驻院调解员,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。执业始终保持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衔接性,曾为多家企业提供资产类法律咨询与法律服务,同时兼理各类民商事诉讼业务,并以公司类法律事务为主导方向。办案风格亲切耐心,本着“受人之托忠人之事”的宗旨,以专业的能力、丰富的办案经验及极强的责任心,竭尽所能办好每一起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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